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719.“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方面的启示。“说”和“指示”表示启示。“审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在末了的状态。“大淫妇”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圣物的亵渎,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众水”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坐在众水上”表示处于它们,或拥有它们,并活在其中。行淫、淫乱、淫行和通奸都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参看AR 134, 620, 632节);“水”表示圣言的真理(AR 50, 563, 614, 685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因为经上说“淫妇”坐在它们上面。由此明显可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方面的启示。
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耶和华指着巴别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 13)
之所以说他们已经玷污和亵渎了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真理来获得对教会和天堂圣物的统治,宣称自己拥有主的神性权柄;利用圣言真理来获得对教会和天堂圣物的统治,就是玷污它们;利用它们来宣称自己拥有主的神性权柄,就是亵渎它们。众所周知,他们利用圣言来确认他们的教条。但仔细阅读这些教条,你会发现他们利用取自圣言的一切来获得对世人灵魂的统治,为自己谋取神性的权柄、权威和威严。正因如此,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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