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和虚假。“疮”在此只表示邪恶,这邪恶源于遵行这教义之首,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生活;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因此,“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和虚假。“毒”表示具有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体上的疮源于血液的败坏状态,或其它某种内在恶性肿瘤。灵义上所指的疮也是如此,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地知道,人类心智的内层在每个人里面都以相继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它们存在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相继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它们存在于同步次序中,但在这些终端或最后事物中,它们从内层事物到外层事物而存在,就像从一个中心到其周边而存在一样。《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在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次说明了这一事实;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邪恶的欲望都以同步次序从内在存在于人在自己里面所感知到的邪恶本身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感知到的一切邪恶都存在于终端中。因此,当一个人弃绝自己身上的邪恶时,他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尽管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邪恶的欲望;因此,当他想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望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疮”表示出现在终端或末端、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些人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和“伤”也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或末端中的邪恶;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5)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中风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申命记: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在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 27, 35)
在埃及,人和牲畜身上起泡带脓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和虚假。由于犹太民族处于对圣言的亵渎,这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肉体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器具上也有大麻风;麻风病的各种有害症状表示亵渎的种类,它们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因为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这个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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