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588.启13:8.“凡住在地上,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都承认“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教义在教会中是神圣的,或说是教会的神圣信条。“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如前所述(AR 579-580节);“凡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所有人(AR 558节);“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表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名字”表示在其品质方面的这些人(AR 81, 122, 165节);“生命册”表示主的圣言和关于祂的一切教义(AR 256, 257, 259, 469节);由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指向这一点,即:他们当信主,所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在此是指这一点。关于对主的信,可参看前文(AR 67, 5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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