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236.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光照,“雷轰”因震耳的霹雳声而表示感知;当这两者表示光照和感知时,“响声或声音”就表示教导。这些现象看上去是“从宝座中”发出的,因为它们是从人子,或圣言方面的主那里发出的,一切光照、感知和教导都通过圣言从主而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18)
又:
耶和华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4)
又: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由于“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响声(出埃及记19:16)。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它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作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都来自这些,所以主叫他们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类似事物: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见一个声音,如同雷声。(启示录6:1)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当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时,就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当天使大声呼喊时,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神的殿在天上开了时,就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在别的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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