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7

667.我在圣经一章

667.我在圣经一章(4章)说明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这层意义迄今未被人知,但为了主即将创建的新教会,现在要被揭示出来。灵义的性质可见于第4章,还可见于有关十诫的章节(5章),该章根据灵义解读了十诫。若不揭示灵义,除了根据属世义即字义理解外,谁会思想这两项圣礼,即洗礼与圣餐呢?所以,他会自言自语或喃喃地说:“洗礼不就是朝孩子头上浇水吗?这和救恩有什么相干?圣餐不就是享用面包和酒吗?它真的有助于救恩吗?此外,除了被教会的命令吩咐并接受它们为圣洁和神圣外,它们的神圣在哪里?” 他会说,它们本身无非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声称它们成了圣礼。我质疑信徒以及神职人员,他们在灵里和内心是否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想法,他们是不是出于种种原因和理由没有视它们为神圣。然而,这两项圣礼就灵义而言,却是敬拜的最神圣部分,这一点通过下文明显可知,届时我将阐述它们的作用。但既然除非通过灵义揭示和披露这两项圣礼的作用,否则它们决不可能进入人的脑海,那么可知,若没有灵义,没人能知道圣礼远非仪式这么简单,这两项圣礼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是按照戒律被设立的。
  

揭秘启示录 #210

210.“瞎眼、赤身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