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二章 洗礼
I.不知道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涉及什么,并产生什么影响
667.关于圣经那一章已经说明,整部圣言和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灵义(TCR 189-192节),迄今为止,这灵义一直不为人知(TCR 193-209节);那里还说明,现在为了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这灵义要被揭示出来(TCR 207, 271节)。灵义的性质在那一章和关于十诫的一章(TCR 291-328节)都可以看到,那里解释了十诫的灵义。除非灵义被揭示出来,否则谁会想到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除非根据属世意义,即字义想到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会说,或自言自语:“洗礼不就是往孩子头上洒水吗?这与救赎有什么关系?圣餐不就是享用饼和酒吗?这与救赎又有什么关系?此外,除了被教会权威命令并视为神圣和神性外,这些仪式的神圣性在哪里?就本身而言,它们只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添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断言它们变成了圣礼。”
我呼吁你们平信徒,甚至神职人员检查一下,你们是否在灵里或内心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任何概念,你们是否出于各种原因和想法而没有视它们为神性。然而,就灵义而言,这两项圣礼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这一点等到后面论述它们的功用时,会明显看出来。然而,这两项圣礼的功用不可能进入任何人的心智,除非这些功用通过灵义被揭示和说明;由此可知,没有灵义,人们只知道圣礼是仪式,它们神圣,是因为它们是由神性的吩咐设立的。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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