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6

666.这四组发表的

666.这四组发表的所有观点都被我们上方的天使听到了,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良心,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当中派一个人教导他们。”一个白衣天使立刻站在他们中间,他的头上环绕着一束明亮的光带,里面有小星星。该天使对这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就良心的话题接连发表自己的意见,你们全都以为它是某种精神痛苦,这种痛苦折磨头部,并由此折磨身体,或折磨身体,并由此打磨头部。但良心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什么疼痛,而是按照宗教信仰行动的一种属灵渴望。因此当人们照良心行事时,那些在良心上感觉快乐的人就生活在宁静平和与内在祝福中,当他们违背良心时,则会忧虑不安。但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诱惑,是灵与肉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若是属灵的,就是起源于良心,但若仅是属世的,则起源于医生刚才提及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何为良心。一个牧师若为了他的羊群得救而有一种教导真理的属灵渴望,就是有良心;但若他有其它动机,则没有良心。一个法官若只看重公正,并公正判决就是有良心;但若他主要看重报酬、友情或偏好,则没有良心。同样,如果一个人占有另一人的财产,而这人对此不知情,因此他完全可以据为己有,而不用担心法律制裁或名誉损失,然而因为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还是将它们归还给此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之事。再者,如果一个人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人也在寻求它,此人对社群更有用,如果他为了社群的利益而将职位让给他,那么他就有很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凡有良心者,其言发自内心,其行也发自内心;由于没有分裂的心智,所以他们根据自己理解和相信的善与真说话、行事。由此可知,那些比他人拥有更多信之真理和更清晰的觉察之人所拥有的良心,比那些不那么开明、仅有模糊觉察之人的更加完好。一颗真正的良心是人的属灵生命本身的居所,因为人的信与仁就在此结合。所以,人照良心行事就是照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谁不能通过日常对话知道何为良心?当我们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但另一方面,当我们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番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又聚成一组,但当他们对天使的话讨论了一会儿后,看呀,他们又被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第一组包括那些领悟天使的话并赞同他们的人;第二组包括那些没有领悟但仍然赞同他们的人;第三组包括那些不愿领悟它们,说:“良心与我们何干?”的人;第四组则包括那些嘲笑这些话,并说:“良心不就是一阵风吗?”的人。我看见这几组人彼此分开,前两组朝右走,后两组朝左走,这些人向下降,而前两组人则往上升。

揭秘启示录 #21

21.“归向神和祂的

21.“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从而使(他们)成为祂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神和父”在灵义上不是指两个人;相反,“神”是指智慧方面的神性,“父”是指爱方面的神性。事实上,主里面有两样事物,即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或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在旧约,“神”和“耶和华”就是指这两者;此处“神”和“父”是指这两者。由于主教导说,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所以神和父不是指两个人,而唯独指主。神性也为一,且是不可分割的,故“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表示为叫他们在主面前看起来是祂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因为神的形像就在这两者里面与人和天使同住,或说在人和天使里面的神的形像就在于这两者。在圣言中,本身为一的神性以各种名称来命名,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主自己也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一个时代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凡看见我的,就看见了父。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9, 11)

可参看下文(AR 9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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