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我们上面的天使们仔细听了这四组人发表的所有这些观点;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在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良心是什么。因此,我们要从我们社群中派出一个人来教导他们。”立刻就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中间,他头上环绕着一个闪闪发光、里面有小星星的光环。这位天使对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接连发表你们对良心的看法。你们都认为它是某种具有沉重感的精神痛苦,这种痛苦先攻击头部,然后攻击身体,或先攻击身体,然后攻击头部。但就其本身而言,良心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照宗教和信仰行事的属灵渴望。正因如此,那些以良心为快乐的人当照良心行事时,就会处于平安和内在幸福的宁静中,当违背良心行事时,就会感到某种不安。然而,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或心智的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试探或攻击,这是灵与肉体之间的冲突;当这种冲突是属灵的时,它源于良心;但它若只是属世的,则源于医生刚才讲述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良心是什么。一个为了自己的羊群可以得救而拥有教导真理的属灵意愿或渴望的牧师,是有良心的;但一个关注其它任何目的的牧师是没有良心的。一个只关心公义,并以公平来施行公义的法官是有良心的;但一个主要看重回报、友谊或恩典的法官是没有良心的。再者,如果有人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拥有他的财产,因而可以把它据为己有,而不必担心法律或丧失荣誉和名声,然而又因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就把它还给别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此外,如果一个人有能力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个人也在寻求它,而这个人对社会更有用,他为了社会的利益而让位于他,那么他就有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所有有良心的人,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从心里来说的、做的;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分裂的心智,他们根据自己所理解和相信为真理和良善的东西来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信之真理,也拥有比其他人更清晰的感知的人,比那些没有那么被光照、感知更模糊的人更有可能拥有完美的良心。人的属灵生命本身在于真正的良心,因为他的信仰与仁爱在这良心中结合在一起;因此,当这些人出于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出于其属灵生命行事;但当他们违背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违背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每个人都从日常对话中知道良心是什么?当有人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而另一方面,当有人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聚成了一组;然而,他们一起讨论了天使的话一段时间后,看哪,他们又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那些理解天使所说的话并表示同意的人在第一组;那些不理解,但仍赞成这些话的人在第二组;那些不愿理解的人在第三组,他们说:“我们与良心有什么关系?”而那些嘲笑天使的这些话的人在第四组,他们说:“良心只是胀气痛。”我看见这四组人彼此分离,前两组向右走,后两组向左走;后两组下降,而前两组上升。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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