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6

666.这四组发表的

666.这四组发表的所有观点都被我们上方的天使听到了,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良心,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当中派一个人教导他们。”一个白衣天使立刻站在他们中间,他的头上环绕着一束明亮的光带,里面有小星星。该天使对这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就良心的话题接连发表自己的意见,你们全都以为它是某种精神痛苦,这种痛苦折磨头部,并由此折磨身体,或折磨身体,并由此打磨头部。但良心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什么疼痛,而是按照宗教信仰行动的一种属灵渴望。因此当人们照良心行事时,那些在良心上感觉快乐的人就生活在宁静平和与内在祝福中,当他们违背良心时,则会忧虑不安。但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诱惑,是灵与肉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若是属灵的,就是起源于良心,但若仅是属世的,则起源于医生刚才提及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何为良心。一个牧师若为了他的羊群得救而有一种教导真理的属灵渴望,就是有良心;但若他有其它动机,则没有良心。一个法官若只看重公正,并公正判决就是有良心;但若他主要看重报酬、友情或偏好,则没有良心。同样,如果一个人占有另一人的财产,而这人对此不知情,因此他完全可以据为己有,而不用担心法律制裁或名誉损失,然而因为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还是将它们归还给此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之事。再者,如果一个人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人也在寻求它,此人对社群更有用,如果他为了社群的利益而将职位让给他,那么他就有很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凡有良心者,其言发自内心,其行也发自内心;由于没有分裂的心智,所以他们根据自己理解和相信的善与真说话、行事。由此可知,那些比他人拥有更多信之真理和更清晰的觉察之人所拥有的良心,比那些不那么开明、仅有模糊觉察之人的更加完好。一颗真正的良心是人的属灵生命本身的居所,因为人的信与仁就在此结合。所以,人照良心行事就是照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谁不能通过日常对话知道何为良心?当我们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但另一方面,当我们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番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又聚成一组,但当他们对天使的话讨论了一会儿后,看呀,他们又被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第一组包括那些领悟天使的话并赞同他们的人;第二组包括那些没有领悟但仍然赞同他们的人;第三组包括那些不愿领悟它们,说:“良心与我们何干?”的人;第四组则包括那些嘲笑这些话,并说:“良心不就是一阵风吗?”的人。我看见这几组人彼此分开,前两组朝右走,后两组朝左走,这些人向下降,而前两组人则往上升。

真实的基督教 #377

377.⑶唯独仁产生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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