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6

666.这四组发表的

666.这四组发表的所有观点都被我们上方的天使听到了,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何为良心,所以,我们要从我们当中派一个人教导他们。”一个白衣天使立刻站在他们中间,他的头上环绕着一束明亮的光带,里面有小星星。该天使对这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就良心的话题接连发表自己的意见,你们全都以为它是某种精神痛苦,这种痛苦折磨头部,并由此折磨身体,或折磨身体,并由此打磨头部。但良心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什么疼痛,而是按照宗教信仰行动的一种属灵渴望。因此当人们照良心行事时,那些在良心上感觉快乐的人就生活在宁静平和与内在祝福中,当他们违背良心时,则会忧虑不安。但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诱惑,是灵与肉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若是属灵的,就是起源于良心,但若仅是属世的,则起源于医生刚才提及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何为良心。一个牧师若为了他的羊群得救而有一种教导真理的属灵渴望,就是有良心;但若他有其它动机,则没有良心。一个法官若只看重公正,并公正判决就是有良心;但若他主要看重报酬、友情或偏好,则没有良心。同样,如果一个人占有另一人的财产,而这人对此不知情,因此他完全可以据为己有,而不用担心法律制裁或名誉损失,然而因为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还是将它们归还给此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之事。再者,如果一个人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人也在寻求它,此人对社群更有用,如果他为了社群的利益而将职位让给他,那么他就有很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凡有良心者,其言发自内心,其行也发自内心;由于没有分裂的心智,所以他们根据自己理解和相信的善与真说话、行事。由此可知,那些比他人拥有更多信之真理和更清晰的觉察之人所拥有的良心,比那些不那么开明、仅有模糊觉察之人的更加完好。一颗真正的良心是人的属灵生命本身的居所,因为人的信与仁就在此结合。所以,人照良心行事就是照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谁不能通过日常对话知道何为良心?当我们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但另一方面,当我们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番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又聚成一组,但当他们对天使的话讨论了一会儿后,看呀,他们又被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第一组包括那些领悟天使的话并赞同他们的人;第二组包括那些没有领悟但仍然赞同他们的人;第三组包括那些不愿领悟它们,说:“良心与我们何干?”的人;第四组则包括那些嘲笑这些话,并说:“良心不就是一阵风吗?”的人。我看见这几组人彼此分开,前两组朝右走,后两组朝左走,这些人向下降,而前两组人则往上升。

真实的基督教 #373

373.就心智或本质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象映现出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象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象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象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他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他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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