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6

666.我们上面的天

666.我们上面的天使们仔细听了这四组人发表的所有这些观点;他们彼此说:“我们发现,在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良心是什么。因此,我们要从我们社群中派出一个人来教导他们。”立刻就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中间,他头上环绕着一个闪闪发光、里面有小星星的光环。这位天使对四组人说:“我们在天堂听到你们接连发表你们对良心的看法。你们都认为它是某种具有沉重感的精神痛苦,这种痛苦先攻击头部,然后攻击身体,或先攻击身体,然后攻击头部。但就其本身而言,良心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照宗教和信仰行事的属灵渴望。正因如此,那些以良心为快乐的人当照良心行事时,就会处于平安和内在幸福的宁静中,当违背良心行事时,就会感到某种不安。然而,你们以之为良心的精神痛苦或心智的痛苦不是良心,而是试探或攻击,这是灵与肉体之间的冲突;当这种冲突是属灵的时,它源于良心;但它若只是属世的,则源于医生刚才讲述的那些疾病。

“可举例说明良心是什么。一个为了自己的羊群可以得救而拥有教导真理的属灵意愿或渴望的牧师,是有良心的;但一个关注其它任何目的的牧师是没有良心的。一个只关心公义,并以公平来施行公义的法官是有良心的;但一个主要看重回报、友谊或恩典的法官是没有良心的。再者,如果有人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拥有他的财产,因而可以把它据为己有,而不必担心法律或丧失荣誉和名声,然而又因财产不是他的,所以他就把它还给别人,那么他就有良心,因为他为了公义而行公义。此外,如果一个人有能力获得一个职位,但知道另一个人也在寻求它,而这个人对社会更有用,他为了社会的利益而让位于他,那么他就有好的良心;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所有有良心的人,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从心里来说的、做的;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分裂的心智,他们根据自己所理解和相信为真理和良善的东西来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信之真理,也拥有比其他人更清晰的感知的人,比那些没有那么被光照、感知更模糊的人更有可能拥有完美的良心。人的属灵生命本身在于真正的良心,因为他的信仰与仁爱在这良心中结合在一起;因此,当这些人出于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出于其属灵生命行事;但当他们违背良心行事时,他们就是违背其属灵生命行事。此外,每个人都从日常对话中知道良心是什么?当有人说一个人‘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是一个义人吗?而另一方面,当有人说一个人‘没有良心’时,那意思不就是说,他不义吗?”

天使说完这话,立刻被提入天堂;这四组人聚成了一组;然而,他们一起讨论了天使的话一段时间后,看哪,他们又分成了四组,但不同于之前的四组。那些理解天使所说的话并表示同意的人在第一组;那些不理解,但仍赞成这些话的人在第二组;那些不愿理解的人在第三组,他们说:“我们与良心有什么关系?”而那些嘲笑天使的这些话的人在第四组,他们说:“良心只是胀气痛。”我看见这四组人彼此分离,前两组向右走,后两组向左走;后两组下降,而前两组上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