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记事四:
一次,我向灵界右方望去,看到一些神选民正在一起交谈。我靠近他们说:“我从远处看见你们,你们周围有一个天堂之光的气场,我由此知道你们属于那些圣言中被称为‘神选民’的人,所以我前来听听你们在谈论什么天堂话题。”他们反问:“你为何称我们为‘神选民’?”我回答说:“因为在尘世,就是我肉身所在的地方,他们只知道圣言中‘神选民’是指那些要么生前,要么生后被神拣选并注定去天堂的人。唯独他们被赐予信,作为其选上的象征,剩下的人被视为恶棍,无论他们选择哪条路,都得去往地狱。然而我知道,无论生前生后,都没有什么拣选,而是所有人都被选定去天堂,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我也知道,死后,主会挑选那些生活良善、有正确信仰之人;这一切只有等到他们接受检查之后才会进行。我蒙允许通过大量观察得知,这是事实。由于我看见你们头上环绕着天堂之光的气场,所以我觉察到你们属于正为天堂预备的神选民。”对此,他们回应说:“你说的事闻所未闻。谁不知道没人生来不被召入天堂,死后从他们当中挑选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承认任何其它的拣选,都是指控主自己不但没有能力拯救,而且还有失公允?”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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