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记事四:
一次,我向灵界右方望去,看到一些神选民正在一起交谈。我靠近他们说:“我从远处看见你们,你们周围有一个天堂之光的气场,我由此知道你们属于那些圣言中被称为‘神选民’的人,所以我前来听听你们在谈论什么天堂话题。”他们反问:“你为何称我们为‘神选民’?”我回答说:“因为在尘世,就是我肉身所在的地方,他们只知道圣言中‘神选民’是指那些要么生前,要么生后被神拣选并注定去天堂的人。唯独他们被赐予信,作为其选上的象征,剩下的人被视为恶棍,无论他们选择哪条路,都得去往地狱。然而我知道,无论生前生后,都没有什么拣选,而是所有人都被选定去天堂,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我也知道,死后,主会挑选那些生活良善、有正确信仰之人;这一切只有等到他们接受检查之后才会进行。我蒙允许通过大量观察得知,这是事实。由于我看见你们头上环绕着天堂之光的气场,所以我觉察到你们属于正为天堂预备的神选民。”对此,他们回应说:“你说的事闻所未闻。谁不知道没人生来不被召入天堂,死后从他们当中挑选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承认任何其它的拣选,都是指控主自己不但没有能力拯救,而且还有失公允?”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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