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记事四:
一次,我向灵界右方望去,看到一些神选民正在一起交谈。我靠近他们说:“我从远处看见你们,你们周围有一个天堂之光的气场,我由此知道你们属于那些圣言中被称为‘神选民’的人,所以我前来听听你们在谈论什么天堂话题。”他们反问:“你为何称我们为‘神选民’?”我回答说:“因为在尘世,就是我肉身所在的地方,他们只知道圣言中‘神选民’是指那些要么生前,要么生后被神拣选并注定去天堂的人。唯独他们被赐予信,作为其选上的象征,剩下的人被视为恶棍,无论他们选择哪条路,都得去往地狱。然而我知道,无论生前生后,都没有什么拣选,而是所有人都被选定去天堂,因为所有人都被呼召。我也知道,死后,主会挑选那些生活良善、有正确信仰之人;这一切只有等到他们接受检查之后才会进行。我蒙允许通过大量观察得知,这是事实。由于我看见你们头上环绕着天堂之光的气场,所以我觉察到你们属于正为天堂预备的神选民。”对此,他们回应说:“你说的事闻所未闻。谁不知道没人生来不被召入天堂,死后从他们当中挑选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承认任何其它的拣选,都是指控主自己不但没有能力拯救,而且还有失公允?”
148.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通过来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铁棒”或“铁杖”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棒或杖”表示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同时表示人的属世之光;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两者。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原因在于,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SS 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被称为属世事物的终端中(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意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祂用来“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邪恶的“铁棒”。在以下经文中,“铁棒”所表相同;诗篇:
你必用铁棒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 (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棒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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