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记事二: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走来走去,沉思那些被对占有世界上的东西的欲望和随之而来的幻觉所困扰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看见两位天使在一起交谈,并不时地看着我。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感知,觉得你在沉思我们正在谈论的主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沉思的主题;这是情感相互分享或交流的结果。”然后我问他们在讨论什么,他们说:“关于幻觉、欲望和聪明;刚才讨论的是那些以看到并想象自己拥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为快乐的人。”
然后我请他们告诉我他们对欲望、幻觉和聪明这三个主题的观念。于是,他们开始了他们的谈话,说:“每个人生来从内层就处于欲望,但通过教育从外层处于聪明;从内层,或就其灵而言,没有人处于聪明,更不用说处于智慧了,除非从主那里。因为每个人都是随着他仰望主,同时与主结合而从邪恶的欲望中退出,并被保持在聪明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只不过是欲望。然而,在外在上,或就身体而言,他因教育而处于聪明。因为人贪恋荣誉和财富,或显赫和富有;但他不会获得这两者,除非他看起来是道德和属灵的,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他从小就学习取得这种表象。这就是为何他一踏入人群或社会,就颠倒他的灵,让它远离欲望,并照着他从小就学会,至今仍保留在他的身体记忆或外在记忆中的体面和诚实说话和行事;他特别小心,不显露出在他灵里掌权的疯狂欲望。
“这就是为何每一个不从内层被主引导的人,都是一个伪装者、马屁精和伪君子,因而表面上是一个人,实际上不是一个人;论到他,可以说,他的外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内核或灵是疯狂的;也可以说,他的外在是人的外在,而他的内在是野兽的内在。这些人后脑勺朝上,前额朝下,低着头走路,脸朝向地面,好像他们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当他们脱去肉体,成为灵,从而获得自由时,他们就会成为他们欲望疯狂的化身,或成为自己的疯狂欲望本身。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渴望统治宇宙,甚至为了扩大他们的统治而渴望扩大宇宙的边界;他们在哪里都看不到一个尽头。那些处于世界之爱的人渴望拥有属于世界的一切,对别人所储存和隐藏的任何宝藏都感到悲伤和嫉妒。因此,为防止这些人成为纯粹的欲望,从而不再是人,他们在灵界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荣誉和财富,也出于害怕律法及其惩罚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把自己的心智用于某种追求或工作,由此被保持在外在中,从而处于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心多么疯狂和不理性。”
此后,我问是否所有处于欲望的人也都处于它的幻觉。他们回答说,那些在自己里面或从内在思考,通过自言自语过度放纵自己想象力的人,就处于其欲望的幻觉。他们说:“因为这些人几乎完全将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系中分离,用不切实际的幻想来淹没自己的理解力,愚蠢地以似乎拥有一切事物或整个宇宙为快乐。人若将灵从身体中抽离出来,不愿意通过出于宗教来想一想邪恶和虚假,或至少想一想无节制的自我之爱会摧毁对主之爱,无节制的世界之爱会摧毁对邻之爱而放弃其疯狂或精神错乱的快乐,死后就会陷入这种疯狂或精神错乱。”
然后,两位天使和我自己都渴望看到那些出于世界之爱而处于对占有所有人财富的这种幻想或不切实际的欲望之人;我们感知到,我们被这种渴望激励,是为了可以了解这种人。他们居住的地方就在我们所站的地面之下,但在地狱之上;因此,我们互相看了看,说:“我们走吧。”一个开口出现了,里面还有一架梯子,我们从梯子上下来。我们被告知,必须从东方接近他们,免得我们进入他们幻觉的迷雾中,使我们的理解力连同视线都变得模糊。瞧!那里出现了一座房子,是用芦苇建造的,因此布满了缝隙,站立在迷雾中,这迷雾像烟一样不断从三面墙的缝隙里冒出来。我们进去了,看到这一边有五十个人,那一边有五十个人。他们坐在长凳上,背向东方和南方,面向西方和北方。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钱包,钱包周围有大量金币。
我们问他们:“这就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吗?”他们回答说:“不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而是一个王国里的所有人的财富。”他们说话时有一种嘶嘶声,他们觉得自己的脸是圆圆的,有点像蜗牛壳一样的微红;而瞳孔仿佛在一片绿色的田野里一样闪烁着,那是由幻觉之光产生的。我们站在他们中间,说:“你们以为你们拥有一个王国的全部财富吗?”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确拥有它。”然后我们问:“你们中的哪一个人拥有它?”他们回答说:“我们每个人。”我们问:“你们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拥有它,因为你们有很多人。”他们说:“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的一切都是我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认为,更不可以说,‘我的不是你的’,但我们可以认为并说:‘你的是我的。’”桌子上的硬币甚至在我们看来,似乎是由纯金做的;但当我们让来自东方的光照进来时,我们看到,它们不过是微小的金粒;在他们幻觉的共同努力下,或说通过他们总体而统一的幻觉,他们如此放大了这些金粒。他们说,每个进来的人都必须带一点金子来,他们把金子切成小块,再把这些小块切成小颗粒,用一致幻觉的力量或幻觉的统一力量把这些小颗粒放大成更大尺寸的硬币。
然后我们说:“你们生来不是有理性的人吗?这种愚蠢、荒谬的幻想是如何临到你们身上的?”他们回答说:“我们知道,这是徒劳的幻想,但由于它满足了我们心智的内层,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享受似乎拥有一切事物的快乐。但我们只在这里呆几个小时,这段时间结束后,我们就会离开;每当我们出来时,一种健康的心智状态就会回来。然而,我们幻想的快乐有时还是会临到我们,促使我们交替地重新进来又离开;因此,我们时而明智,时而疯狂。我们也知道,那些狡猾剥夺他人财物的人将面临艰难的命运。” 我们问:“什么命运?”他们回答说:“他们被吞没了,被赤裸裸地推入某个地狱监牢,在那里为衣食而工作,后来又为一点小钱而工作;他们把这些钱攒起来,把心中的喜乐放在它们上面。但他们若伤害了同伴,就必须缴纳一部分积蓄或一些硬币作为罚款。”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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