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记事二: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片小树林,在那里走来走去,沉思那些被对占有世界上的东西的欲望和随之而来的幻觉所困扰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看见两位天使在一起交谈,并不时地看着我。于是我走近了;随着我靠近,他们向我说话,说:“我们有一种内在感知,觉得你在沉思我们正在谈论的主题;或我们在谈论你正在沉思的主题;这是情感相互分享或交流的结果。”然后我问他们在讨论什么,他们说:“关于幻觉、欲望和聪明;刚才讨论的是那些以看到并想象自己拥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为快乐的人。”
然后我请他们告诉我他们对欲望、幻觉和聪明这三个主题的观念。于是,他们开始了他们的谈话,说:“每个人生来从内层就处于欲望,但通过教育从外层处于聪明;从内层,或就其灵而言,没有人处于聪明,更不用说处于智慧了,除非从主那里。因为每个人都是随着他仰望主,同时与主结合而从邪恶的欲望中退出,并被保持在聪明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只不过是欲望。然而,在外在上,或就身体而言,他因教育而处于聪明。因为人贪恋荣誉和财富,或显赫和富有;但他不会获得这两者,除非他看起来是道德和属灵的,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他从小就学习取得这种表象。这就是为何他一踏入人群或社会,就颠倒他的灵,让它远离欲望,并照着他从小就学会,至今仍保留在他的身体记忆或外在记忆中的体面和诚实说话和行事;他特别小心,不显露出在他灵里掌权的疯狂欲望。
“这就是为何每一个不从内层被主引导的人,都是一个伪装者、马屁精和伪君子,因而表面上是一个人,实际上不是一个人;论到他,可以说,他的外壳或身体是明智的,但他的内核或灵是疯狂的;也可以说,他的外在是人的外在,而他的内在是野兽的内在。这些人后脑勺朝上,前额朝下,低着头走路,脸朝向地面,好像他们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当他们脱去肉体,成为灵,从而获得自由时,他们就会成为他们欲望疯狂的化身,或成为自己的疯狂欲望本身。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渴望统治宇宙,甚至为了扩大他们的统治而渴望扩大宇宙的边界;他们在哪里都看不到一个尽头。那些处于世界之爱的人渴望拥有属于世界的一切,对别人所储存和隐藏的任何宝藏都感到悲伤和嫉妒。因此,为防止这些人成为纯粹的欲望,从而不再是人,他们在灵界被允许出于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荣誉和财富,也出于害怕律法及其惩罚来思考。他们还被允许把自己的心智用于某种追求或工作,由此被保持在外在中,从而处于聪明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心多么疯狂和不理性。”
此后,我问是否所有处于欲望的人也都处于它的幻觉。他们回答说,那些在自己里面或从内在思考,通过自言自语过度放纵自己想象力的人,就处于其欲望的幻觉。他们说:“因为这些人几乎完全将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系中分离,用不切实际的幻想来淹没自己的理解力,愚蠢地以似乎拥有一切事物或整个宇宙为快乐。人若将灵从身体中抽离出来,不愿意通过出于宗教来想一想邪恶和虚假,或至少想一想无节制的自我之爱会摧毁对主之爱,无节制的世界之爱会摧毁对邻之爱而放弃其疯狂或精神错乱的快乐,死后就会陷入这种疯狂或精神错乱。”
然后,两位天使和我自己都渴望看到那些出于世界之爱而处于对占有所有人财富的这种幻想或不切实际的欲望之人;我们感知到,我们被这种渴望激励,是为了可以了解这种人。他们居住的地方就在我们所站的地面之下,但在地狱之上;因此,我们互相看了看,说:“我们走吧。”一个开口出现了,里面还有一架梯子,我们从梯子上下来。我们被告知,必须从东方接近他们,免得我们进入他们幻觉的迷雾中,使我们的理解力连同视线都变得模糊。瞧!那里出现了一座房子,是用芦苇建造的,因此布满了缝隙,站立在迷雾中,这迷雾像烟一样不断从三面墙的缝隙里冒出来。我们进去了,看到这一边有五十个人,那一边有五十个人。他们坐在长凳上,背向东方和南方,面向西方和北方。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钱包,钱包周围有大量金币。
我们问他们:“这就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吗?”他们回答说:“不是世界上所有人的财富,而是一个王国里的所有人的财富。”他们说话时有一种嘶嘶声,他们觉得自己的脸是圆圆的,有点像蜗牛壳一样的微红;而瞳孔仿佛在一片绿色的田野里一样闪烁着,那是由幻觉之光产生的。我们站在他们中间,说:“你们以为你们拥有一个王国的全部财富吗?”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确拥有它。”然后我们问:“你们中的哪一个人拥有它?”他们回答说:“我们每个人。”我们问:“你们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拥有它,因为你们有很多人。”他们说:“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的一切都是我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认为,更不可以说,‘我的不是你的’,但我们可以认为并说:‘你的是我的。’”桌子上的硬币甚至在我们看来,似乎是由纯金做的;但当我们让来自东方的光照进来时,我们看到,它们不过是微小的金粒;在他们幻觉的共同努力下,或说通过他们总体而统一的幻觉,他们如此放大了这些金粒。他们说,每个进来的人都必须带一点金子来,他们把金子切成小块,再把这些小块切成小颗粒,用一致幻觉的力量或幻觉的统一力量把这些小颗粒放大成更大尺寸的硬币。
然后我们说:“你们生来不是有理性的人吗?这种愚蠢、荒谬的幻想是如何临到你们身上的?”他们回答说:“我们知道,这是徒劳的幻想,但由于它满足了我们心智的内层,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享受似乎拥有一切事物的快乐。但我们只在这里呆几个小时,这段时间结束后,我们就会离开;每当我们出来时,一种健康的心智状态就会回来。然而,我们幻想的快乐有时还是会临到我们,促使我们交替地重新进来又离开;因此,我们时而明智,时而疯狂。我们也知道,那些狡猾剥夺他人财物的人将面临艰难的命运。” 我们问:“什么命运?”他们回答说:“他们被吞没了,被赤裸裸地推入某个地狱监牢,在那里为衣食而工作,后来又为一点小钱而工作;他们把这些钱攒起来,把心中的喜乐放在它们上面。但他们若伤害了同伴,就必须缴纳一部分积蓄或一些硬币作为罚款。”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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