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记事二: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个小树林,在那里走来走去,沉思那些渴望占有世间财物,也幻想这么做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看见两位天使正在交谈,并时不时地朝我看过来。于是,我走上前去,当我靠近时,他们招呼我说:“我们内心觉察到,你在深思我们正讨论的话题,或我们在讨论你正深思的问题,这是情感交流的结果。”我问他们在讨论什么,他们说:“关于幻想、欲望和聪明;现在讨论的是那些以白日梦和幻想占有世间万物为乐之人。”
然后我请求他们就这三个主题,即欲望、幻想和聪明披露自己的想法。他们一开始就说了这样一番话:“每个人生来内在都有欲望,但外在通过教育获得聪明才智;但除非通过主,否则内在地,或就其灵而言,没人拥有聪明才智,更遑论智慧。因为每个人从恶欲退离,并被保守在聪明才智中,是依他注目于主,同时与祂结合的程度而定的。若非这样,人无非是欲望而已;然而于外在,或就其身体而言,他由于教育而拥有聪明才智。因为人渴望名利,渴望名声赫赫,富甲四方,但除非他表现良好,富有灵性,因而看似聪明有智慧,否则无法实现这两个目标,所以他从小就练习这样表现。这就是为何他一走进人群或融入社会就反转其灵,使之远离欲望,然后按照他从小习得,并存于身体记忆的得体和真诚说话行事。他尤其警惕其灵的疯狂欲望暴露出来。
因此,凡内在不被主引领之人,都是伪装者、马屁精和伪君子,外表是一个人,内在却不是。对于他,可以说外壳或肉体是完好的,但核心或灵是疯狂的;也可说,外在是人类,而内在与野兽无异。这种人的视线在后枕骨上方,前额下方;即他们垂头走路,脸朝地面,仿佛被重力牵引。当他们脱去肉体成为灵,得以自由之后,就会转向自己的疯狂欲望。
因为凡被我爱主导者皆渴望统治宇宙,甚至扩大范围,以便扩张他们的领地,永无止境。凡被尘世之爱主导者皆渴望拥有世间万物,对别人拥有、自己却得不到的财物伤心嫉妒。所以,为防止这种人变成纯粹的欲望,丧失人性,便允许他们在灵界拥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受损失名声,继而荣誉利益,以及律法及其惩罚的恐惧影响。他们还被允许专心于某项研究或工作任务,以便他们被保守在外在,因而处于聪明才智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在是多么疯狂和没有理性。”
此后我又问,凡有这欲望者是否都遭受占有世间财物的妄想。他们回答说,遭受这种妄想的人,是那些内心思想它,并通过自言自语过度沉浸于自己幻想之人。他们说:“因为这些人几乎将他们的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结中分离出来,将觉知淹没在白日梦中,以想象拥有一切而愚蠢地纵情享乐。如果人将自己的灵从身体抽离出来,并且不愿从其疯狂给予他的快乐中退离,那么死后他就进入这样一种谵妄状态(谵妄症:有幻觉或错觉,尤以幻视较多见)。他极少从宗教的角度思考恶与假,也几乎不思想:放纵我爱就是毁灭对主之爱,放纵尘世之爱就是毁灭对邻之爱。
然后,两位天使和我都感觉到一种渴望,想要看看那些出于尘世之爱而幻想或疯狂渴望占有全部财富之人。我们觉察到,这种渴望临到我们,是为了让我们了解这些人。他们的家就在我们所站之地的下面,但在地狱之上。因此,我们互相看了看,然后说:“我们走吧。”我们看见一个开口和其中的台阶,于是拾级而下,被告知,必须从东方靠近他们,以免进入他们的幻觉迷雾中,致使我们的觉知连同视线变得模糊。看哪,那里出现了一座房子,由芦苇建成,因此全是裂缝,就坐落在迷雾中,那象烟一样的迷雾不断从三面墙上的缝隙中冒出来。我们进去后,发现这边五十个人,那边五十个人,都坐在长凳上。他们背离东南方,面向西北方。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全是鼓鼓的钱袋,钱袋周围有成堆的金币。
我们问他们:“这就是在世时的全部财富吗?”他们说:“不但是在世时的全部财富,而且是一个王国的全部财富。”他们说话时有嘶嘶声,脸圆圆的,泛着海扇壳似的红光;眼睛瞳孔仿佛发出绿光,这是由其幻觉之光造成的。我们站在他们当中说:
“你们以为自己拥有王国的全部财富吗?”
“是的。”
“你们当中谁拥有这一切?”
“我们每个人。”
“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拥有?你们有很多人。”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别人的一切都是我们的’。我们不被允许思想、更不能说‘我的东西不是你的’,但我们被允许思考并说‘你的东西就是我的’。”
“甚至在我们看来,桌子上的硬币貌似由纯金制成。但当我们借着东方之光去看时,发现它们就是小金颗粒,因着全体一致的幻觉被放大为硬币。”
他们说,每个进来的人都不得不拿出一点金子,他们把这些金子切碎,再制成颗粒,然后通过共同专注于幻觉的力量,将这些颗粒放大,使它们看似硬币那么大。
然后我们说:
“你们生来不是理性的人类吗?怎么会迷恋这样的幻觉?”
“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无聊的幻想,但因为它娱乐了我们心智的内在,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享受看似拥有万物的乐趣。但我们只呆几个小时,在此度过一段时间后就出去,只要一出来,我们的神志就会恢复正常。然而,白日梦的诱惑时不时地临到我们,使得我们来回进出,以至于我们时而理智,时而疯狂。我们也知道那些狡猾剥夺他人财物者所面临的残酷命运。”
“什么命运?”
“他们被吞没,被赤裸裸地扔到地狱的某个监牢,在此被迫不断劳作,先为衣食,后为积攒一点钱以满足内心渴望。但如果他们伤害自己的同伴,就不得不缴纳自己的部分硬币作为罚款。”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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