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2.记事二:
过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一个小树林,在那里走来走去,沉思那些渴望占有世间财物,也幻想这么做的人。然后,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看见两位天使正在交谈,并时不时地朝我看过来。于是,我走上前去,当我靠近时,他们招呼我说:“我们内心觉察到,你在深思我们正讨论的话题,或我们在讨论你正深思的问题,这是情感交流的结果。”我问他们在讨论什么,他们说:“关于幻想、欲望和聪明;现在讨论的是那些以白日梦和幻想占有世间万物为乐之人。”
然后我请求他们就这三个主题,即欲望、幻想和聪明披露自己的想法。他们一开始就说了这样一番话:“每个人生来内在都有欲望,但外在通过教育获得聪明才智;但除非通过主,否则内在地,或就其灵而言,没人拥有聪明才智,更遑论智慧。因为每个人从恶欲退离,并被保守在聪明才智中,是依他注目于主,同时与祂结合的程度而定的。若非这样,人无非是欲望而已;然而于外在,或就其身体而言,他由于教育而拥有聪明才智。因为人渴望名利,渴望名声赫赫,富甲四方,但除非他表现良好,富有灵性,因而看似聪明有智慧,否则无法实现这两个目标,所以他从小就练习这样表现。这就是为何他一走进人群或融入社会就反转其灵,使之远离欲望,然后按照他从小习得,并存于身体记忆的得体和真诚说话行事。他尤其警惕其灵的疯狂欲望暴露出来。
因此,凡内在不被主引领之人,都是伪装者、马屁精和伪君子,外表是一个人,内在却不是。对于他,可以说外壳或肉体是完好的,但核心或灵是疯狂的;也可说,外在是人类,而内在与野兽无异。这种人的视线在后枕骨上方,前额下方;即他们垂头走路,脸朝地面,仿佛被重力牵引。当他们脱去肉体成为灵,得以自由之后,就会转向自己的疯狂欲望。
因为凡被我爱主导者皆渴望统治宇宙,甚至扩大范围,以便扩张他们的领地,永无止境。凡被尘世之爱主导者皆渴望拥有世间万物,对别人拥有、自己却得不到的财物伤心嫉妒。所以,为防止这种人变成纯粹的欲望,丧失人性,便允许他们在灵界拥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受损失名声,继而荣誉利益,以及律法及其惩罚的恐惧影响。他们还被允许专心于某项研究或工作任务,以便他们被保守在外在,因而处于聪明才智的状态,无论他们内在是多么疯狂和没有理性。”
此后我又问,凡有这欲望者是否都遭受占有世间财物的妄想。他们回答说,遭受这种妄想的人,是那些内心思想它,并通过自言自语过度沉浸于自己幻想之人。他们说:“因为这些人几乎将他们的灵从它与身体的联结中分离出来,将觉知淹没在白日梦中,以想象拥有一切而愚蠢地纵情享乐。如果人将自己的灵从身体抽离出来,并且不愿从其疯狂给予他的快乐中退离,那么死后他就进入这样一种谵妄状态(谵妄症:有幻觉或错觉,尤以幻视较多见)。他极少从宗教的角度思考恶与假,也几乎不思想:放纵我爱就是毁灭对主之爱,放纵尘世之爱就是毁灭对邻之爱。
然后,两位天使和我都感觉到一种渴望,想要看看那些出于尘世之爱而幻想或疯狂渴望占有全部财富之人。我们觉察到,这种渴望临到我们,是为了让我们了解这些人。他们的家就在我们所站之地的下面,但在地狱之上。因此,我们互相看了看,然后说:“我们走吧。”我们看见一个开口和其中的台阶,于是拾级而下,被告知,必须从东方靠近他们,以免进入他们的幻觉迷雾中,致使我们的觉知连同视线变得模糊。看哪,那里出现了一座房子,由芦苇建成,因此全是裂缝,就坐落在迷雾中,那象烟一样的迷雾不断从三面墙上的缝隙中冒出来。我们进去后,发现这边五十个人,那边五十个人,都坐在长凳上。他们背离东南方,面向西北方。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全是鼓鼓的钱袋,钱袋周围有成堆的金币。
我们问他们:“这就是在世时的全部财富吗?”他们说:“不但是在世时的全部财富,而且是一个王国的全部财富。”他们说话时有嘶嘶声,脸圆圆的,泛着海扇壳似的红光;眼睛瞳孔仿佛发出绿光,这是由其幻觉之光造成的。我们站在他们当中说:
“你们以为自己拥有王国的全部财富吗?”
“是的。”
“你们当中谁拥有这一切?”
“我们每个人。”
“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拥有?你们有很多人。”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别人的一切都是我们的’。我们不被允许思想、更不能说‘我的东西不是你的’,但我们被允许思考并说‘你的东西就是我的’。”
“甚至在我们看来,桌子上的硬币貌似由纯金制成。但当我们借着东方之光去看时,发现它们就是小金颗粒,因着全体一致的幻觉被放大为硬币。”
他们说,每个进来的人都不得不拿出一点金子,他们把这些金子切碎,再制成颗粒,然后通过共同专注于幻觉的力量,将这些颗粒放大,使它们看似硬币那么大。
然后我们说:
“你们生来不是理性的人类吗?怎么会迷恋这样的幻觉?”
“我们知道这是一个无聊的幻想,但因为它娱乐了我们心智的内在,所以我们来到这里,享受看似拥有万物的乐趣。但我们只呆几个小时,在此度过一段时间后就出去,只要一出来,我们的神志就会恢复正常。然而,白日梦的诱惑时不时地临到我们,使得我们来回进出,以至于我们时而理智,时而疯狂。我们也知道那些狡猾剥夺他人财物者所面临的残酷命运。”
“什么命运?”
“他们被吞没,被赤裸裸地扔到地狱的某个监牢,在此被迫不断劳作,先为衣食,后为积攒一点钱以满足内心渴望。但如果他们伤害自己的同伴,就不得不缴纳自己的部分硬币作为罚款。”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