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1.在此,我补充两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靠近东方的北部较高地区,有教导孩子、年轻人、成人以及老人的地方。所有死去的婴孩都被送到这些地方,并在天堂接受教育。从尘世新来、想要了解天堂和地狱的所有人同样被派到这里。该地区紧靠东方,以便所有人能通过主的流入被教导,因为主是东方,就在那里的太阳中,这太阳是来自祂的纯粹的爱。因此,那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爱,它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些东西被主通过那太阳呼入那些根据自己的接受力受教的人里面,他们的接受力取决于对智慧的热爱程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变得聪明者就被送走,这些人被称为主的门徒。一出来,他们首先去往西方,没有留在那里的人前往南方,有的穿过南方到达东方,他们就这样被引入社群,该社群就是他们将被赐予住所的地方。
有一次,当沉思天堂和地狱时,我开始想了解各自状态的共性。我知道一个人若知道共性,随后也能理解细节,因为后者包含在前者里面,如同部分包含在整体中。因着这种渴望,我朝与东方接壤的北部地区望去,这里是教导之地所在的地方,我沿着向我打开的一条路走到那里,来到年轻人所在的一所学院。我走到正教导他们的高级教师跟前,问他们是否知道关于天堂和地狱的共性。他们说:“关于它们,我们知道得不多;但如果我们朝向东方注目于主,必受到启示,然后就会知道。”
他们这样做了,然后说:“地狱有三个共性,但它们与天堂的共性截然相反。地狱的共性是这三种爱:出于我爱的控制爱,出于尘世之爱的占有他人财物之爱,以及淫欲之爱。与之相反的天堂共性也是三种爱:出于用之爱的控制爱,出于藉财物成为用之爱的拥有财物之爱,以及真正的婚姻之爱。”他们说完这番话,我向他们祝安,然后返回家中。当我到家后,从天堂传出声音对我说:“检查上面和下面的这三种共性,然后我们必在你手里看见它们。”他们说“在你手里”,是因为人以觉知检查的东西在天使看来就象写在手上。这就是为何启示录说他们在额上与手上受记号的原因(13:16; 14:9; 20:4)。
此后,我检查了地狱的第一个普遍之爱,即出于我爱的控制爱,然后检查了与它相对的天堂普遍之爱,即出于用之爱的控制爱;我不被允许只检查这一个而不检查另一个,因为若离开另一个爱,觉知就无法觉察这一个爱,它们是对立面。所以,为了获得对二者的觉察,它们有必要摆在一起进行对照,就象一张美丽标致的脸,若在它旁边放一张丑陋畸形的脸,就会越发清楚。在我研究出于我爱的控制爱期间,我蒙允许觉察到,这爱位居地狱之首,因此是处于最深地狱者所体验的爱;出于用之爱的控制爱位居天堂之首,因此是处于最高天堂者所体验的爱。
出于我爱的控制爱位居地狱之首,是因为出于我爱控制就是出于人的自我控制,而人的自我生来全然是恶,邪恶本身与主势不两立。结果,人越是进入那恶,就越是否认主和教会圣事,越是敬拜自己和大自然。我请求拥有那恶的人,务必将它从自己身上纠察出来,然后就会看见它。这爱还有这一性质,即假如放松检查,任其恣意妄为,它会一步一步向前冲,直到发展到极致。即便如此,它仍未有停下来的意思,但是,若没了进一步向前的可能,它会感觉悲痛,满腹牢骚。
在政客身上,这爱攀升得如此之高,以至于他们想作国王和皇帝,如有可能,还想统治世间万物,被冠以王中之王,帝中之帝的头衔。而在神职人员身上,这爱同样上升到想要成为神的地步,如有可能,还想统治天堂万物,获得众神之神的头衔。下文将看到,这两类人内心都不承认神。但另一方面,那些出于用之爱想要控制之人,并不想通过自己操控,而只想通过主,因为用之爱来自主,就是主自己。这类人将高官厚禄仅仅看作发挥作用的手段,他们将用远置于高官厚禄之上,而其他人则将高官厚禄远置于用之下。
当我深思到这一点时,主通过一个天使向我发话说:“你必看见,必亲眼见证地狱之爱的样子。”然后左边的地面突然裂开了,我看见一个魔鬼从地狱上来,头上戴着一顶方帽,拉到前额,直到眼睛上,满脸脓包,就象发了高烧一样,眼神凶狠,胸口向外高高突起;嘴里喷出似火炉冒出的烟雾;他的腰着了火;他没有脚,取而代之的是没有肉的脚踝;全身散发出一股恶臭污秽的热气。一看见他,我吓得毛骨悚然,大声叫喊:“不要靠近;告诉我你从哪里来?”
他用刺耳的声音回答说:“我来自下面的世界,住在一个两百人的社群里,这社群是所有社群中最高贵的。在那里,我们所有人都是帝中之帝,王中之王,公爵中的公爵,王子中的王子。没有一个人只是一个皇帝,或一个国王、公爵、王子。我们坐在权力的宝座上,从那里向全世界及更远的地方发号施令。”我对他说:“难道你不明白,你们妄想的显赫头衔使你们发疯了吗?”“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他回答道,“这正是我们看上去的样子,我们的同伴也承认这一点。”听到这里,我不想再说什么,他已经疯了,因为他的妄想导致了他的疯狂。我蒙允许知道,这魔鬼在世时只是某户人家的管家。那时他在灵里如此傲慢,以至于与自己相比,他藐视全人类,并沉迷于这种幻想,即他比国王,甚至皇帝还要高贵。这种骄傲使得他否认神的存在,认为一切教会圣事皆毫无价值,只是被用来糊弄愚蠢大众。最后,我问他:“你们这两百人互相吹捧要到几时呢?”他说:“永远;但我们当中那些因否认我们的显赫头衔而折磨他人者都沉到下面去了。因为我们被允许自夸,但不能伤害任何人。”我又问:“你知道那些沉没者的命运吗?”他说他们下到某个监牢,在那里被称为低贱中的低贱,是最低贱的,并被迫作苦役。然后我对该魔鬼说:“小心点,免得你也沉下去。”
此后,地面又裂开了,但这次是右边,我看见另一个魔鬼升上来,他头上戴着一种主教法冠,这法冠缠绕着蛇一样的线圈,它的头部从顶端翘起。他的脸从前额到下巴长满大麻风,两只手也是;他的腰部裸露,象煤烟一样黑,发出仿佛从壁炉透出的暗火;而他的脚踝就象两条毒蛇。第一个魔鬼一看到他,就跪下来敬拜。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是天地之神,全能者。”然后我问另一个魔鬼:“你对此有何话说?”他回答:“我能说什么呢?我拥有天堂和地狱的所有权柄;所有灵魂的命运都掌握在我手里。”我再问:“这一位是帝中之帝,他怎能如此降尊屈卑,你怎能接受他的敬拜?”他回答说:“他依然是我的仆人;在神眼里,皇帝算什么?我右手握有逐出教会的雷霆。”
然后我对他说:“你怎会如此疯狂?你在世时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牧师;因为你幻想有几把钥匙,从而拥有捆绑和释放的权柄,所以你激动你的灵到了这种疯狂的地步,致使你现在以为你是神自己。”听到这番话,他勃然大怒,赌咒发誓说他就是神,主在天堂没有任何权柄,“因为”,他说:“祂已把它全交到我们手上了。只要我们一发令,天堂和地狱就得乖乖服从。如果我们把人发送到地狱,魔鬼就会即刻接受他,就象天使接受我们发送到天堂的人一样。”我继续问他:“你们的社群有多少人?”他说:“三百人;我们全都是神,但我是众神之神。”
之后,这二者脚下的地裂开了,他们深深沉到自己的地狱中。我蒙允许看到,他们的地狱下面就是囚犯工厂,伤害他人者皆沦落至此。因为凡在地狱者皆被允许保持自己的妄想,并以此为荣耀,但不能伤害他人。这就是地狱里的人,因为那时人在灵里,灵与身体分离后,会享有完全的自由,以根据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行动。
后来我又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帝中之帝和王中之王所在的地狱充满污秽,他们自己看似各种野兽,有一双愤恨的眼睛。我也观察了另一个地狱,即众神与众神之神所在之地,在该地狱会看到被称为夜枭和鸮鸟的不祥夜鸟在他们周围飞舞。他们的妄想在我眼前呈现出这样的图像。这些经历清楚表明政客和神职人员的我爱,其各自性质如何。后者想要成为神,而前者想要成为皇帝。假如让这些爱放任自流,它们就会渴望这一切,并执着追求之。
看完这些可悲与恐怖的景象后,我环顾四周,见不远处有两位天使正在交谈。一位身穿羊毛长袍,长袍发出耀眼的紫光,里面罩一件闪光的亚麻短衣;另一位同样身穿猩红色的衣服,头戴主教冠冕,冠冕右边镶嵌着几颗红宝石。我上前向他们致安,恭敬地问道:“你们为何在这下面?”他们回答说:“遵照主的吩咐,我们从天堂被派到这里,是要和你谈谈关于那些出于用之爱想要控制之人的幸福状态。我们是主的敬拜者;我是一个社群的君主,他是社群的大祭司。”
君主说,他是社群的仆人,因为他通过发挥作用而服务于它。另一个则说,他是那里的教会牧师,因为他为服务他们的灵魂而供职于圣事。他们二人恒常喜悦,这喜悦源自主赐给他们的永恒快乐。他们说,在他们的社群,一切皆灿烂辉煌,因黄金与宝石而光芒万丈,因宫殿与花园而壮丽辉煌。他说:“这是因为我们控制他人的爱并非源自我爱,而是源自发挥作用之爱。由于这爱出自主,所以天堂的一切善用皆灿烂辉煌。并且由于我们社群的所有人都分享这爱,所以那里的大气由于它采自太阳火焰的光而显得金光灿灿,这火焰对应于那爱。”
当他们说这番话时,环绕他们的这类气场显为可见,我能从中闻到一种馨香,正如我告诉他们的那样。我请求他们就刚才所说的发挥作用之爱再说点什么。因此,他们继续说:“我们所享有的头衔是我们曾追求的东西,但仅仅为了能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并更广泛地推广它们。我们也有很多荣誉,但我们接受它们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社群的利益。我们那些属普通民众的兄弟和同伴,几乎意识不到我们头衔的荣誉并不在我们里面,或我们所发挥的作用并非出自我们。但我们能分辩清楚;我们觉得头衔荣誉在我们之外,它们就象我们所穿的衣服一样。但我们所发挥的作用来自我们里面发挥作用之爱,这爱来自主,它从通过用而与他人的分享中得其幸福。我们凭经验知道,我们出于用之爱发挥作用到什么程度,那爱,及其使分享得以实现的智慧就会增长到什么程度。但我们把用留给自己,不与他们分享到什么程度,我们的幸福就会远离到什么程度。然后用就象食物被滞留在胃里,而不是被输送至全身以滋养它及其各个部位;但若它仍不消化,就会引起恶心呕吐。总之,整个天堂从头至尾无非是用的容器。除了实际的爱邻行为,用还能是什么?除了此爱,还有什么能将天堂凝聚起来?”
听到这里,我问道:“人如何分清他是出于我爱发挥作用还是出于用之爱发挥作用?每个人,无论好坏,都能发挥作用,并且这样做也是出于某种爱。假如世上有一个仅由魔鬼组成的社群,还有一个仅由天使组成的社群,在我看来,被我爱之火和自我荣耀的显赫驱使的魔鬼社群所发挥的作用,会与天使社群的一样多。那么谁能知道这些用源自哪种爱和源头呢?”对此,两位天使是这样回答的:“魔鬼为了自己及其名声发挥作用,以便他们可以名利双收。但天使发挥作用不是出于这些原因,而是出于用之爱,为了用的缘故。没人能区分这两类用,但主能。凡信主并避恶如罪者,皆出于主发挥作用。但是,凡不信主且不避恶如罪者,皆出于自己且为了自己发挥作用。这就是魔鬼和天使所发挥作用之间的区别。”说完这番话,这两位天使离开了;从远处看,他们象以利亚一样乘上烈火战车,被送往自己的天堂。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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