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世上的许多事物对应于良善,如果实和功用,而归算本身对应于评估和价值,所以可推知,一切被造物都可以从归算的角度来看待;因为如在前面各个地方所说明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相反意义上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可以拿教会来作对比,教会因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因与之相关的仪式而受到重视,或说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仪式。也可以拿教会的牧师来作对比,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物上的理解力,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和蔼可亲和着装风格。
同样可以拿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圣殿来作对比;敬拜本身发生在意愿中,它在理解力中进行就像在它的圣殿中进行一样;圣殿不是因它自身,而是因那里所教导的神性而被称为神圣。还可以拿良善和真理掌权的政府来作对比。这样的政府是被爱的,而没有良善的真理掌权的政府是不被爱的。谁会通过国王的随从、马匹和马车,而不是通过他身上公认的王权来判断国王?而王权在于统治中的爱和谨慎。在凯旋游行中,每个人都看向胜利者,并因他而看向游行的盛况,而不是因游行的盛况而看向胜利者,因而从本质看向形式,而不是反过来。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没有人能把任何东西归算给形式,除了它从本质中获得的东西外;因此,归算适用于本质,不适用于形式,或说归算的主体是本质,而不是形式。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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