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0

660.由于善属于意

660.由于善属于意愿,真属于觉知,也由于尘世的众多事物对应于良善,比如果实与用途,而报应本身则对应于估价和价值,所以可知,在此所说关于报应的话能在所有受造物中找到相似之处。因为如前所示,宇宙万物皆关系到善与真,反之则关系到恶与假。因此,可用教会作对比,因为它凭其仁和信,而非附加的仪式获得声誉。还可拿教会牧师作对比,因为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上的觉知,而非取决于他的亲切感和牧师服。
  同样可用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神殿作对比。敬拜本身在意愿中进行,而在觉知中进行则如同在其神殿中进行;神殿被称为圣不是凭它自己,而是凭那里所进行的神性教导。也可以作这样一个对比,被善与真主宰的帝国为人所爱,而被缺乏善的真理所主宰的帝国不被人爱。谁判断国王是通过他的随从、马匹与马车,而非通过他身上所公认的王权?而王权由爱和审慎的政府构成。观看凯旋阅兵式的人,谁不看重胜利者,并由于他而看重阅兵式,而不是由于阅兵式而看重他?由此可见,人由于本质而看重形式,而不是相反。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人只会将源自本质的东西归于形式,所以,报应适用于本质,而非形式。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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