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世上的许多事物对应于良善,如果实和功用,而归算本身对应于评估和价值,所以可推知,一切被造物都可以从归算的角度来看待;因为如在前面各个地方所说明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相反意义上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可以拿教会来作对比,教会因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因与之相关的仪式而受到重视,或说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仪式。也可以拿教会的牧师来作对比,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物上的理解力,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和蔼可亲和着装风格。
同样可以拿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圣殿来作对比;敬拜本身发生在意愿中,它在理解力中进行就像在它的圣殿中进行一样;圣殿不是因它自身,而是因那里所教导的神性而被称为神圣。还可以拿良善和真理掌权的政府来作对比。这样的政府是被爱的,而没有良善的真理掌权的政府是不被爱的。谁会通过国王的随从、马匹和马车,而不是通过他身上公认的王权来判断国王?而王权在于统治中的爱和谨慎。在凯旋游行中,每个人都看向胜利者,并因他而看向游行的盛况,而不是因游行的盛况而看向胜利者,因而从本质看向形式,而不是反过来。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没有人能把任何东西归算给形式,除了它从本质中获得的东西外;因此,归算适用于本质,不适用于形式,或说归算的主体是本质,而不是形式。
372.(4)主与人的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如今人们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有教会在里面的每个人都在这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的(以弗所书1:23; 哥林多前书2:27; 罗马书12:4, 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吗?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以及“饼”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以及“酒”是指神性真理,这将在圣餐那一章(TCR 702-709节)中看到。由此可知,人越处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属灵的结合只有通过仁爱和信仰才能实现。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48-253节)中,我已经说明,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于仁爱是良善,信仰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爱与信仰的结合。从前面所说的可以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因为主是在人的属世仁爱和信仰里面的属灵仁爱和信仰,人是来自主的属灵仁爱和信仰的属世仁爱和信仰;当这两者结合时,它们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爱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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