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善属于意愿,真属于觉知,也由于尘世的众多事物对应于良善,比如果实与用途,而报应本身则对应于估价和价值,所以可知,在此所说关于报应的话能在所有受造物中找到相似之处。因为如前所示,宇宙万物皆关系到善与真,反之则关系到恶与假。因此,可用教会作对比,因为它凭其仁和信,而非附加的仪式获得声誉。还可拿教会牧师作对比,因为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上的觉知,而非取决于他的亲切感和牧师服。
同样可用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神殿作对比。敬拜本身在意愿中进行,而在觉知中进行则如同在其神殿中进行;神殿被称为圣不是凭它自己,而是凭那里所进行的神性教导。也可以作这样一个对比,被善与真主宰的帝国为人所爱,而被缺乏善的真理所主宰的帝国不被人爱。谁判断国王是通过他的随从、马匹与马车,而非通过他身上所公认的王权?而王权由爱和审慎的政府构成。观看凯旋阅兵式的人,谁不看重胜利者,并由于他而看重阅兵式,而不是由于阅兵式而看重他?由此可见,人由于本质而看重形式,而不是相反。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人只会将源自本质的东西归于形式,所以,报应适用于本质,而非形式。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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