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世上的许多事物对应于良善,如果实和功用,而归算本身对应于评估和价值,所以可推知,一切被造物都可以从归算的角度来看待;因为如在前面各个地方所说明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相反意义上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可以拿教会来作对比,教会因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因与之相关的仪式而受到重视,或说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仪式。也可以拿教会的牧师来作对比,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物上的理解力,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和蔼可亲和着装风格。
同样可以拿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圣殿来作对比;敬拜本身发生在意愿中,它在理解力中进行就像在它的圣殿中进行一样;圣殿不是因它自身,而是因那里所教导的神性而被称为神圣。还可以拿良善和真理掌权的政府来作对比。这样的政府是被爱的,而没有良善的真理掌权的政府是不被爱的。谁会通过国王的随从、马匹和马车,而不是通过他身上公认的王权来判断国王?而王权在于统治中的爱和谨慎。在凯旋游行中,每个人都看向胜利者,并因他而看向游行的盛况,而不是因游行的盛况而看向胜利者,因而从本质看向形式,而不是反过来。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没有人能把任何东西归算给形式,除了它从本质中获得的东西外;因此,归算适用于本质,不适用于形式,或说归算的主体是本质,而不是形式。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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