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0

660.由于良善属于

660.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世上的许多事物对应于良善,如果实和功用,而归算本身对应于评估和价值,所以可推知,一切被造物都可以从归算的角度来看待;因为如在前面各个地方所说明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相反意义上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可以拿教会来作对比,教会因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因与之相关的仪式而受到重视,或说它的价值取决于它的仁爱和信仰,而不是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仪式。也可以拿教会的牧师来作对比,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物上的理解力,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和蔼可亲和着装风格。

同样可以拿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圣殿来作对比;敬拜本身发生在意愿中,它在理解力中进行就像在它的圣殿中进行一样;圣殿不是因它自身,而是因那里所教导的神性而被称为神圣。还可以拿良善和真理掌权的政府来作对比。这样的政府是被爱的,而没有良善的真理掌权的政府是不被爱的。谁会通过国王的随从、马匹和马车,而不是通过他身上公认的王权来判断国王?而王权在于统治中的爱和谨慎。在凯旋游行中,每个人都看向胜利者,并因他而看向游行的盛况,而不是因游行的盛况而看向胜利者,因而从本质看向形式,而不是反过来。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没有人能把任何东西归算给形式,除了它从本质中获得的东西外;因此,归算适用于本质,不适用于形式,或说归算的主体是本质,而不是形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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