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由于善属于意愿,真属于觉知,也由于尘世的众多事物对应于良善,比如果实与用途,而报应本身则对应于估价和价值,所以可知,在此所说关于报应的话能在所有受造物中找到相似之处。因为如前所示,宇宙万物皆关系到善与真,反之则关系到恶与假。因此,可用教会作对比,因为它凭其仁和信,而非附加的仪式获得声誉。还可拿教会牧师作对比,因为他的价值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连同他在属灵事上的觉知,而非取决于他的亲切感和牧师服。
同样可用敬拜和举行敬拜所在的神殿作对比。敬拜本身在意愿中进行,而在觉知中进行则如同在其神殿中进行;神殿被称为圣不是凭它自己,而是凭那里所进行的神性教导。也可以作这样一个对比,被善与真主宰的帝国为人所爱,而被缺乏善的真理所主宰的帝国不被人爱。谁判断国王是通过他的随从、马匹与马车,而非通过他身上所公认的王权?而王权由爱和审慎的政府构成。观看凯旋阅兵式的人,谁不看重胜利者,并由于他而看重阅兵式,而不是由于阅兵式而看重他?由此可见,人由于本质而看重形式,而不是相反。意愿就是本质,思维就是形式。人只会将源自本质的东西归于形式,所以,报应适用于本质,而非形式。
5708.“五倍”表大量增多。这从“五”和“倍”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大量,如下文所述;“倍”(measures,即度)是指从良善所得的真理的状态(参看3104节)。关于“五”,这个数字既能表示少量,也能表示一些,甚至能表示大量。它的具体含义取决于它与它成为其因子的那个数字的关系(5291节)。如当它是十的因子时,它的意思和十差不多,只是程度更小一些,因为它是数字十的一半。事实上,正如相乘所得的数字与得出它们的简单数意思一样(参看5291, 5335节),相除所得的数字与它们的倍数意思也一样;如“五”和“十”、以及“二十”意思一样,也与“一百”、“一千”等数字的意思一样。“十”表示完满和完整之物(参看3107, 4638节)。给便雅悯的比给他的其他兄弟“多五倍”是由于这事在灵义或内义上的含义;十倍无法被给予,因为这个量太多了。古人从上古教会的传统知道某些数字所具有的含义;因此,每当某种事物突然出现时,他们就会利用这些数字;这些数字能传达这种事物的含义,如此处的数字“五”。在其它时候,他们也会用到许多其它数字,如“三”表示从开始直到结束的完整之物;“七”表示神圣之物;“十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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