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归算给他,因为他如此被造,以至于能理解,从而思考良善或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地狱。事实上,他在这两者之间,出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有能力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它自己的章节(TCR 463-508节)中已经论述过了。由于人拥有出于自由选择的能力,所以他可以意愿,也可以不意愿。他意愿的东西就被意愿接受,并成为它的一部分,而他不意愿的东西则不被意愿接受,因而不会成为它的一部分。
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铭刻在他属世人的意愿上;只要人允许自己被这些邪恶影响,它们就会流入他的思维。同样,良善与真理从上面,从主那里流入他的思维,并在那里像天平上的砝码一样平衡。然后,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它的库房中,或说成为它的一部分;但如果他选择良善和真理,那么主就会在旧的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在那里通过真理逐渐植入新的良善,通过这些良善征服下面的邪恶,移除它们,并使一切井然有序。
这也清楚表明,思维对遗传之恶有洁净和清除的作用。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归算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
992.“因自己的痛苦和疮”表示出于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和恶心,这种厌恶和恶心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痛苦”和“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痛苦”是指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虚假的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参看AE 990节);“疮”是指源于生活邪恶的恶心。“疮”表示来自人的自我的恶行,以及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可参看AE 962节)。之所以表示恶心,是因为所指的是疮引发的疼痛,他们因这疼痛而亵渎天上的神;然而,所指的不是因这个缘故引发的疼痛,而是由此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恶心或极度厌恶。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通奸之爱是由不洁之物点燃的火,这火很快就燃尽,并变成冷淡,变成对应于仇恨的厌恶。但婚姻之爱截然相反。这是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并由行善的快乐,因而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的火。这火从起源上是属天堂的,充满无数快乐;事实上,这些快乐与天堂的快乐和祝福一样多。我被告知,这爱的快乐和愉悦交替显现,如此之多,又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此外,它们也成倍增多,不断增长,直到永远。这些快乐来源于以下事实:婚姻伴侣渴望在心智上合而为一,天堂出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这样一种合一中行动,或进入这种合一的天堂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呼吸。
我在此要讲述关于天堂天使婚姻的一些细节。他们说,他们处于持续的性能力;行动之后从没有任何疲倦,更不用说任何悲伤了,而是有生活的渴望和愉快的心情。婚姻伴侣在彼此的怀抱中度过夜晚,仿佛他们被造为一体;效果不断打开,当他们有欲望时,他们从不缺乏,因为没有这些,他们的爱就会像堵塞的喷泉源头。效果打开那源头,使它持续,也带来结合,好叫他们可以说变成一体,因为男人或丈夫的活力添加到女人或妻子的活力上,并结合在一起。他们说,源于效果的快乐无法以自然界中的任何语言来描述,只能通过属灵观念来思想;甚至连这些观念也无法详尽它。这些事都是天使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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