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会被归给他,因为他就是如此受造,以便他能理解、从而思考善或恶,以及善出自主,恶出自地狱。人被置于这中间,凭借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拥有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权力。有专门章节讨论过选择自由的问题。既然人有选择的自由,那么他既能意愿一件事,也能不意愿它。他所意愿的一切被意愿接受,并被归给,而他所没有意愿的一切则不被接受,也不会被归给。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刻在其属世人的意愿中。只要人吸取这些邪恶,它们就会流入其思维。同样,善与真从主流下,也进入思维,它们在此就象天平两边的砝码一样达到平衡。然后,如果人为自己取得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以前的邪恶中。但如果他为自己取得善与真,那么主会在旧意愿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觉知,祂在此藉真理相继植入新的善,并藉这些善制服下面的恶,移走它们,将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这也清楚表明,思维是净化和排出遗传自父母的邪恶的过程。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被归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将是不可能的。
696.“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这痛苦不是指虚假所产生的痛苦,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痛苦,这痛苦是指真理所产生的痛苦,因而是指他们不能忍受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为说话,属灵地说,为承认而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的地方没有出现;但我得以从灵界的经历中得知这一点,在灵界,如果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无法忍受听到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也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压住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造成痛苦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舌头”作为说话的器官,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AR 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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