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9

659.人所思考的邪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会被归给他,因为他就是如此受造,以便他能理解、从而思考善或恶,以及善出自主,恶出自地狱。人被置于这中间,凭借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拥有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权力。有专门章节讨论过选择自由的问题。既然人有选择的自由,那么他既能意愿一件事,也能不意愿它。他所意愿的一切被意愿接受,并被归给,而他所没有意愿的一切则不被接受,也不会被归给。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刻在其属世人的意愿中。只要人吸取这些邪恶,它们就会流入其思维。同样,善与真从主流下,也进入思维,它们在此就象天平两边的砝码一样达到平衡。然后,如果人为自己取得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以前的邪恶中。但如果他为自己取得善与真,那么主会在旧意愿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觉知,祂在此藉真理相继植入新的善,并藉这些善制服下面的恶,移走它们,将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这也清楚表明,思维是净化和排出遗传自父母的邪恶的过程。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被归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将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148

148.启2:27.

148.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通过来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铁棒”或“铁杖”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棒或杖”表示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同时表示人的属世之光;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两者。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原因在于,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SS 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被称为属世事物的终端中(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意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祂用来“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邪恶的“铁棒”。在以下经文中,“铁棒”所表相同;诗篇:

你必用铁棒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 (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棒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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