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会被归给他,因为他就是如此受造,以便他能理解、从而思考善或恶,以及善出自主,恶出自地狱。人被置于这中间,凭借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拥有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权力。有专门章节讨论过选择自由的问题。既然人有选择的自由,那么他既能意愿一件事,也能不意愿它。他所意愿的一切被意愿接受,并被归给,而他所没有意愿的一切则不被接受,也不会被归给。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刻在其属世人的意愿中。只要人吸取这些邪恶,它们就会流入其思维。同样,善与真从主流下,也进入思维,它们在此就象天平两边的砝码一样达到平衡。然后,如果人为自己取得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以前的邪恶中。但如果他为自己取得善与真,那么主会在旧意愿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觉知,祂在此藉真理相继植入新的善,并藉这些善制服下面的恶,移走它们,将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这也清楚表明,思维是净化和排出遗传自父母的邪恶的过程。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被归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将是不可能的。
227.藉着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照亮理解力,因为此时,它就像一盏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其中所看到的事物比以前看到的更多,还能明白以前所不理解的东西。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事物,他要么不看,忽略过去,要么看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清楚表明,教义决定了当如何看待和解读圣言。所有改革宗教会都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圣言,并相应解读它。天主教徒同样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甚至,犹太人也是根据自己的教义看待并解读它。因此,错误的教义会造成错误的观念,正确的教义会带来正确的观念。这些事实说明,正确的教义就像照亮黑暗的一盏明灯和指明方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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