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会被归给他,因为他就是如此受造,以便他能理解、从而思考善或恶,以及善出自主,恶出自地狱。人被置于这中间,凭借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拥有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权力。有专门章节讨论过选择自由的问题。既然人有选择的自由,那么他既能意愿一件事,也能不意愿它。他所意愿的一切被意愿接受,并被归给,而他所没有意愿的一切则不被接受,也不会被归给。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刻在其属世人的意愿中。只要人吸取这些邪恶,它们就会流入其思维。同样,善与真从主流下,也进入思维,它们在此就象天平两边的砝码一样达到平衡。然后,如果人为自己取得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以前的邪恶中。但如果他为自己取得善与真,那么主会在旧意愿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觉知,祂在此藉真理相继植入新的善,并藉这些善制服下面的恶,移走它们,将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这也清楚表明,思维是净化和排出遗传自父母的邪恶的过程。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被归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将是不可能的。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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