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429.启7: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与恶人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从“数目”和“受印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人”是指那些处于良善,与其他人区分和分离的人(对此,参看AE 427a节)。圣言中的许多经文都提到数字和度量,人们以为这些只是指数字和度量;但数字和度量在灵义上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品质本身由所表示的数字决定,如在此由“十四万四千”,后来由出于各个支派的“一万二千”决定。下文会告知这些数字都表示什么。数字之所以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是因为圣言是属灵的,因此它所包含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是无法计数或测量的,但当它们从灵界或天使所在的天堂,降至世人所在的自然界或地上时,仍变成数字和度量;当它们从天使所处的圣言的属灵意义降至世人所处的属世意义时,也一样;圣言的属世意义就是它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字义有数字在里面,又为何那里的数字表示属灵事物,或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天堂的属灵事物,就是诸如天使所思考和谈论的那类事物,也变成数字,这一点经常被指给我看。当他们彼此交谈时,他们所说的话就变成纯粹的数字,这些数字出现在纸上;后来,他们说,这就是变成了数字的他们所说的话,这一系列数字就包含他们所说的一切。我也被教导它们表示什么,要如何理解它们;在下文,我们会经常谈到这个主题。关于来自天堂的纯数字著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63节);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参看AE 203, 3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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