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244.“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污秽的爱出现。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因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而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或因没有爱之良善而剥夺信之真理(对此,参看AE 240a节)。由于“赤身”表示这种剥夺,所以“赤身的羞耻”表示污秽的爱,因为当这些爱没有通过对良善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信而被移除时,它们就会显露。人生在两种爱中,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此,他经遗传获得了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倾向。这些爱是污秽的爱,因为一切邪恶都从它们当中流出,即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支持自己之人的敌意,仇恨,报复,狡诈和各种欺骗。这些爱及其邪恶若不通过它们的对立面,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无法被移除;人出于后者倾向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两种爱是纯洁的爱,因为它们是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此外,一切良善都从这两种爱中流出。因此,人处于这些爱,或受它们影响到何等程度,他生在其中的污秽之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直到它们不再出现;它们被主通过真理移除。由此可见,“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从主那里获得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污秽的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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