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804.“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现在有了来自主的救恩,因为现在由于主的神性权柄而有了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救恩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救恩;“荣耀、尊贵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有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而有了对它们的接受(AR 249, 629, 692节)。“权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承认并称谢主拥有权柄或能力。经上照着字义说,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就像我们在其它地方也读到,祝福属乎主一样;但当按灵义来考虑时,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些事物因在主里面,所以也来自主;此处的灵义是,现在主把它们传达给天使和世人,或说现在它们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巴比伦人被移除和弃绝了,他们拦截、削弱和阻碍了来自主的那些事物的流注;这就像世上的乌云横亘在太阳和世人之间;因为正如这个世界的太阳之光因乌云的插入而被拦截、削弱和阻碍,天堂的太阳,即主的光因巴比伦人所插入的黑色虚假也是如此。情况完全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情况是属世的,那种情况是属灵的。在灵界,虚假看起来也像云,照着它们的品质而又暗又黑。这也是为何圣言的灵义,以及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真理不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而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后被揭示出来。因为通过最后的审判,巴比伦人,以及那些信奉唯信的改革宗信徒被移除了。他们的虚假就像乌云,横亘在主与地上的人之间,也像霜冻,夺走了属灵之热,即对良善和真理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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