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767.启18:9.“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他们变成教会神圣之物的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列王”的悲哀,他们是指在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被称为权贵或大人物和大主教;启18:11-16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被称为修道士;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是指那些捐献的人,被称为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列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R 483, 704, 720, 737, 740节)。因此,“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被他们歪曲和玷污的主对彼得所说的真理而处于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说明。“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134, 632, 635节);“奢华生活”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AR 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的内在痛苦。经上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论及统治被推翻的痛苦,“哀号”论及财富丧失的痛苦。由于这些人的痛苦比“地上客商”的痛苦更内在,所以论到“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到“地上的客商”,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看到,其宗教说服的虚假,即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AR 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AR 766节)。从这些事和前面(AR 766节)的解释明显看出,“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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