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通过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理解力由此被封闭,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79节);因为“从酒榨里流出来的血”是指从被踹的串串葡萄中产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相同的含义(AR 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真理。“直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直到套着嚼环的马嘴,而马用嘴喝水、吃草;因此,它也表示通过可怕的歪曲向圣言实施如此的暴行,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嚼环”也表示用来引导理解力的东西(以赛亚书30:27, 28; 37:29)。“葡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但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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