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439.“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他们通过这些歪曲在短时间内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尾巴上的毒刺”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毒刺”表示巧妙;“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伤人的能力”表示他们通过这些能造成麻痹,换句话说,他们能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表示这些事物(AR 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如前所述(AR 427节)。当他们从圣言中引用并应用任何东西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来写的,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真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真理在教会不为人知,那么他们可能会从圣言中摘取出很多东西,这些东西起初似乎支持异端,或与异端一致;但当真正的真理在教会为人所知时,真理的表象或表面真理就会显露出来,真正的真理则映入眼帘。
但在此之前,异端分子通过取自圣言的各种事物能遮蔽并迷惑理解力,从而欺骗和掳获它。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没有发生,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也会发生的人就做这种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这不是举例说明的地方。在阿摩司书,“钩”(stings,或刺)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阿摩司书4:2)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他们成为他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荆棘”、“蒺藜”、“棘刺”、“蓟草”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