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358.“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生活良善。“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的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属天的婚姻之爱,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报酬。但“以萨迦”在此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在这一组中,他排在第三位,无论在哪一组,第三都表示终端,该终端是由前面两个产生的,如同结果由它的原因产生一样。属灵之爱产生的结果是对邻之爱,由“西缅”来表示,该结果通过“利未”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产生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以萨迦”。“以萨迦”也以“工价”(创世记30:17, 18)、因而以“报酬”而得名,生活的良善拥有报酬在里面。在摩西对以萨迦的祝福中,“以萨迦”也表示这类事物:
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但在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创世记49:14, 15)中,“以萨迦”表示邀功或寻求功德的生活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63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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