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340.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通过因最后的审判,与善人并信徒的分离而自己变得如此,否则,他们无法忍受这最后的审判。“羔羊愤怒的大日”表示最后审判之日;“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因所受的折磨而不能忍受最后的审判;因为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主与天堂一起靠近,在那些在灵人界处于下面的人当中,除了那些内在良善,避恶如罪并仰望主的人外,其他人都无法忍受主的降临。“主愤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西番雅书:
在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以先,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临到你们以先,你们可以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隐藏起来。(西番雅书2:2, 3)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愤恨、烈怒。(以赛亚书13:9, 13)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一个忿怒的日子,一个急难困苦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西番雅书1:14, 15)
启示录:
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你的仆人得赏赐,并毁灭那些毁灭地之人的时候到了。(启示录11:18)
诗篇:
当亲吻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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