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数目”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与尺寸或重量有关的东西;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数目”是指与品质有关的东西;此处他们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更大的数字,千相对较小,真理是多种多样的,而良善是简单的;还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因此,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够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其它地方也提到它们,如以下经文;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到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诗篇:
你必不怕在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又: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在所有这些地方,“万”都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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