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8

658.凡受过教育的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揭秘启示录 #282

282.“从各支派、

282.“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表示在教会中,或在任何宗教中,那些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被主救赎了。“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就会提到;“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教义真理(AR 48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良善(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这句话表示诸如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也可参看AR 627节)。

现在要证明,“舌头”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任何宗教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舌头也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因为在旷野必有水喷出。(以赛亚书35:6)

又:

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在这些例子中,“舌头”似乎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拥有的教义真理。同样在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跪拜,众舌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又: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经文也论及主使外邦人或列族改信教义真理。

但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教义;诗篇:

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11)

又:

你要把他们隐藏在帐幕内,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利米书:

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他们的舌头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以西结书:

奉差遣到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以赛亚书:

舌头野蛮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作为一种器官,“舌头”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它也表示宗教。

人若知道“舌头”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里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水”表示真理,“舌头”表示教义;财主是被虚假折磨,而不是被火焰折磨;因为在地狱里,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只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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