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243.“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在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人”表示智慧,因为人出生,是为了他可以从主那里接受智慧,并成为一位天使。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智慧,就在何等程度上是一个人。真正的人类智慧就在于知道有一位神,神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知道神的存在,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这是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的。“人”表示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必使人(vir homo) 比精金还珍稀,使人(homo)比俄斐的金子更珍稀。(以赛亚书13:12)
“人”(vir homo)是指聪明,“人”(homo)是指智慧。以赛亚书:
地上的居民被焚烧,剩下的人稀少。(以赛亚书24:6)
耶利米书:
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以西结书:
你们,我的羊群,乃是人,我是你们的神。(以西结书34:31)
又:
荒凉的城邑必被人群充满。(以西结书36:38)
耶利米书:
我观看地,看,地空虚混沌;天,天也无光;我观看,看哪,无人。(耶利米书4:23, 25)
何西阿书:
他们献人为祭,亲吻牛犊。(何西阿书13:2)
启示录:
他量了圣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人”表示一个智慧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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