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200.“神作工的初始”表示圣言。圣言是“神作工的初始”,这一点在教会尚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理解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人若理解这些话的内义,同时将它们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写的内容,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的部分内容进行对比,就能看出,“起初与神同在,就是神的圣言”,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以前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如AR 11节所提到的),同样存在于今天的圣言中;但它不是指就写圣言的语言的字词而言的圣言,而是指就圣言的本质和生命而言的圣言,圣言的本质和生命从至内层存在于它的字词中。圣言通过这种生命激活以神圣方式阅读圣言之人的意愿的情感,通过这生命之光光照他理解力的思维;因此,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生命在圣言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这生命和光构成圣言,因为圣言来自主,涉及主,因而就是主。一切思维、言语和写作都从思考、说话和写作的人那里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生命;这个人及其品质就在其中;但唯独主在圣言里面。然而,只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才能感受并感知到圣言里面的神性生命,因为他通过圣言处于与主的结合。有某种东西从至内在影响心和灵,它与光一起流入理解力,并作见证。
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1-3)
“神的灵”是指神性真理,也是指光;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此,当主称自己为圣言时,祂也称自己为“光”(约翰福音1:4, 8-9)。诗篇中的这段经文也是指类似事物: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灵而成。(诗篇33:6)
简言之,没有圣言的神性真理,人不能拥有生命;圣言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是主与人并人与主结合的手段,而生命通过这结合而来。必有来自主的某种事物能被人接受,这事物使这种结合,因而使永生成为可能。
由此可见,“神作工的初始”是指圣言,若你愿意相信,“神作工的初始”就是指诸如在其字义中的圣言,因为字义是圣言内在神圣性的综合体,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大量说明的。奇妙的是,圣言是这样写的,它与整个天堂相通,尤其与那里的每个社群相通,这是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所得知的。此外,圣言本质上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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