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158.启3:2.“你要警醒”表示他们要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在圣言中,“警醒”并不表示别的;因为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像一个从睡梦中醒来,变得警醒的人。而不处于真理,只处于敬拜的人,就像一个睡着并做梦的人。就本身而言,或没有属灵生命,属世生命无非是睡眠;但包含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是警醒的;而且这种警醒只有通过真理才能获得,当人照着真理生活时,这些真理就在自己的光和白昼中。以下经文中的“警醒”就表示这一点;马太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主哪个时刻来到。(马太福音24:42)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你们也要预备,因为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马太福音:
新郎迟延的时候,童女都打盹睡着了,五个愚拙的来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主却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由于主的来到或降临被称为“早晨”(AR 151节),并且那时真理被打开,有了光,所以那时间被称为“交更时分”(耶利米哀歌2:19);主被称为“守望的圣者”(但以理书4:13);在以赛亚书,经上记着: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的啊,要醒来。(以赛亚书26:19)
但一个没有处于真理之人的状态被称为“打盹”、“睡着或睡觉”(可参看耶利米书51:39, 57; 诗篇13:3; 76:6; 路加福音8:23;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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