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的,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见来自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以及在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 21:6; 22:12)中;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
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因为耶和华这个名表示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也是昔在和以后永在的,因为在祂里面,过去和未来都是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或说是独立于时间的永恒,没有空间,是无限,或说是独立于空间的无限。教会在被称为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中也承认了这一点,该信经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得到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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