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364.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我们在创世记中读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1:27;2:7)。这样的描述意味着人并非生命本身,只是生命的器官而已。神无法创造像祂自己的另一人;若可以,就会有和人一样多的神。祂也无法创造生命,就象光也无法被创造一样。但是,祂能将人造为接受生命的形式,就象祂将眼睛造为接受光的形式一样。神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分割自己的本质,因为它是一体不分的。因此,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毫无疑问,神用自己的生命赋予每个人生命。若没有这生命的赐予,人的肉体如同海绵,骨头如同骷髅,人就象因着钟摆或弹簧而不停来回摆动的挂钟一样没有任何生命可言。既如此,也可知,神以其全部神性生命,即以其全部圣爱与圣智流入每个人。这二者(圣爱与圣智)构成祂的神性生命(参看39,40节);神性是不可分割的。
然而,神以其全部神性生命流入的方式有点类似于尘世太阳的流入方式,我们可以此作为参照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理解。尘世太阳以其全部本质,也就是热与光,流入一切树、灌木、鲜花,一切石头,无论普通的还是珍贵的,以使每一个物体都能从这普遍的流注中汲取自己那一份;但这太阳不会自己的光和热分开,然后给这个一部分,给那个另一部分。天堂的太阳也是同样的道理,它放射如同热的圣爱和如同光的圣智。这二者流入人的心智,就象尘世太阳的热和光流入人体一样,照着其形式的性质而赋予人生命;各自的形式从普遍的流注中汲取自己所需。主以下这些话是适用于此:
你们的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而且,主是全在的,并以其全部本质在祂所在之处。祂不可能从这本质中取出点什么,以至于给这个人一部分,给那个人另一部分,而是将其整个赐下,使人能汲取一点或更多。祂还说,祂与那些遵守祂诫命之人同住,凡信的都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总之,神充满万有,每个人皆从这丰盛中汲取自己的份。普遍的事物,如大气和海洋也是如此。大气在最小之物和最大之物上是一样的;它不会将自己的一部分分给人去呼吸,另一部分则分给鸟儿去飞翔,再分一部分给船上的风帆,又分一部分给风车的风扇;而是它们每一个皆从这大气那里取出自己那一份,足够自己使用。盛满粮食的粮仓同样如此;主人每天从中取出自己的口粮,而非这粮仓分配粮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