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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