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103.对此,我补充以下奥秘:来自父亲的灵魂是人本身,或真正的人自己;而来自母亲的身体本身不是这个人,而是来自他;它只是灵魂的衣服,是由诸如来自自然界的那种物质事物编织而成的;而灵魂是由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种实质编织而成的。死后,每个人都会脱去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属世之物,但保留从父亲那里得来的属灵之物,连同它周围来自自然界最纯粹事物的一种边界或边缘层。对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来说,这种边缘层在下面,属灵层在上面;但对那些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这种边缘层在上面,属灵层在下面。由于这个原因,一个天使-人从天堂说话,因而说良善和真理;而一个魔鬼-人当从心里说话时,就从地狱说话,但当从口唇说话时,好像从天堂说话;他在外是后一种情况,在家里则是前一种情况。
既然人的灵魂是人本身,或真正的人自己,在起源上是属灵的,那么显而易见,为何父亲的爱之心智、脾气、性格、倾向和情感会住在一代又一代的后代中,代代返回并显示自己。这就是为何许多家族,甚至整个民族,从他们的始祖就能被认出来,或说类似于他们的始祖。有一种共同的样式或形像会显现在连续几代人的脸上;这种样式或形像只有通过教会的属灵事物才会改变。雅各和犹大的共同样式或形像仍保留在他们的后代中,他们由此而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因为直到如今,他们仍坚定地坚持他们的宗教立场。在孕育每个人的精子或种子里面都有在其完全中的父亲灵魂的嫁接或分支,或说有父亲灵魂的完整嫁接或分支,父亲的灵魂就被包裹在来自自然界的实质中,或说在由来自自然界的元素形成的一种包裹里面;他的身体通过这些实质或元素在母亲子宫里形成,这个身体可能会变成父亲的样式,也可能会变成母亲的样式,而父亲的形像仍留在它里面,并不断努力显现出来;因此,它若无法在第一代人中做到这一点,就会在后续的世代中做到。
在其完全中的父亲的样式或形像就存在于精子或种子中,或说精子里面有父亲的一个完整形像,因为如前所述,灵魂在起源上是属灵的;而属灵之物与空间毫无共同之处;因此,这样式或形像在小范围内和大范围内是一样的,或说在小的事物中和在大的事物中是一样的。至于主:祂在世时通过救赎行为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的一切,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一个人身,即神性人身;这就是为何在祂里面,人为神,神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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