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93.在灵界,我蒙允许听见并看见那些相信一切良善皆来自主的人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主的人面向主,接受良善的快乐和幸福。而那些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的人却专注于自己,心里认为他们已经赚得良善。他们因专注于自己,故只能感受到他们自己的良善的快乐;这不是良善的快乐,而是邪恶的快乐。因为属于人的自我之物都是邪恶;邪恶的快乐当被感觉为良善时,就是地狱。那些行出良善,却相信它来自他们自己的人死后若不接受这个真理,即: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就会与地狱魔鬼为伍,最终与他们合而为一;而那些接受该真理的人会得到改造。不过,除了那些在生活中仰望神的人以外,没有人接受它。在生活中仰望神不是别的,就是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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