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8

658.凡受过教育的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圣治 #312

312.⑵人基于自己

312.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让我们尝试通过属世良善和真理与属灵良善和真理之间的类比来进行论证。先从提问在我们眼里,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良善开始。在我们眼里,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美丽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快乐的东西吗?因为快乐是在看见美丽的东西中被感觉到的。对我们的听觉来说,真理和良善是什么呢?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和谐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愉悦的东西吗?因为愉悦是在听见和声中被感觉到的;其它感觉也是如此。这清楚表明什么叫属世的真理和良善。现在考虑一下什么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属灵的真理不就是属灵事件和物体中的美丽、和谐之物吗?属灵的良善不就是源于对美丽、和谐的感觉的快乐、愉悦吗?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能论及这一个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那一个的,也就是说,论及属灵之物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属世之物的。论到属世之物,我们会说,美丽与快乐从物体流入肉眼,和谐与愉悦从乐器流入耳朵。心智的器官物质有什么不同吗?或说,还有别的东西适用于心智的器官物质吗?论到心智的器官物质,我们会说,事情正在它们里面发生;论到肉体器官,我们会说,事物正在流入它们。但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说事物正在流入?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如果又问,为什么说事情正在里面发生?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因此,正是距离的表象使得人们对自己所思想和感觉到的东西有一种相信,对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却有另一种相信。然而,一旦知道,属灵之物不像属世之物那样在距离中,这一切就会瓦解落空。请想想太阳和月亮,或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思维中,它们之间有什么距离吗?只要这种思维不与视觉或听觉经验绑在一起,是没有距离的。那么为何说服自己相信,因为思维里面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所以良善和真理,以及邪恶和虚假住在里面,而不是流入的?

对此,我补充一个在灵界司空见惯的经历。一个灵人能把他的思维和情感注入另一个灵人,而后者意识不到这不是他本人的思维和情感的一部分。在灵界,他们把这种情形称为在别人里面思考,或从别人思考。这种事我见过上千次,我都亲身经历过上百次,那时,距离的表象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一旦知道这些思维和情感是别人注入的,他们就感到气愤,并转身离去;不过,他们仍承认内在视觉或思维里面没有距离的表象,或可感知到的距离,除非它被内在视觉,或外在视觉,就是肉眼察觉。这使得他们能认识到:有一种流注存在。

对此,我补充我自己的日常经历。恶灵经常将邪恶和虚假注入我的思维;这些邪恶和虚假在我看来,似乎就在我里面,来自我自己,也就是说,就好像是我自己想到了它们。但我知道它们是邪恶和虚假,所以就设法弄清是谁注入它们,然后查出做这事的人,并把他们赶走。这些人离我很远。这一切清楚表明,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两者都看似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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